吃药后建议在一个月后进行肝功能检查,避免因药物因素对肝功能造成影响。查肝功能的目的是了解肝功能是否受到药物影响,或是否出现肝功能损害。
1、了解肝功能是否受到药物影响:部分药物,如对乙酰氨基酚、吲哚美辛、布洛芬等,存在对肝功能的不良反应,在服用药物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肝功能受损,则需要进行保肝治疗,服药期间未出现肝功能异常时,可以在医生指导下停药;
2、是否出现肝功能损害:不同类型的药物,其肝毒性不同,如果服用的药物出现肝毒性,短时间内不会引起肝功能损害。但如果长期服用药物,则会出现药物性肝损伤,可能导致转氨酶升高,出现药物性肝炎或肝功能衰竭。在服用保肝药物期间,即使肝功能正常,也需要定期检查肝功能;
3、判断肝功能损害程度:在服用药物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果在服药期间出现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谷氨酰转肽酶以及胆红素的升高,则提示出现药物性肝损伤,则需要进行保肝治疗。如果在服药期间,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谷氨酰转肽酶以及胆红素不升高,则提示药物对肝脏的损伤较小或较轻;
4、其他检查:如在检查前服用过对肝功能有损害的中草药,应在停药一周后再进行检查。如果在检查前服用过对肝功能有损害的西药,如甲氨蝶呤、硫唑嘌呤等,应在停药一个月后再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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