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重型丙型病毒性肝炎是由于感染HCV后,肝脏发生严重病变,出现进行性加重的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水、黄疸、凝血功能障碍等表现。如果未及时诊治,可能会进展为肝衰竭甚至死亡。因此一旦确诊应积极给予抗病毒药物、保肝药物、调节免疫药物以及人工肝或肝移植等综合治疗。
一、抗病毒药物
1.HCVRNA:在发病早期即开始使用利巴韦林联合索磷布韦进行抗病毒治疗,疗程24周;对于基因1b型患者可选用奥比帕利联合达塞布韦进行治疗,疗程12周;对于基因3型患者可选用艾尔巴韦联合格卡瑞韦进行治疗,疗程12周。
2.干扰素α和核苷类似物:适用于代偿期肝硬化及失代偿期肝硬化合并静脉曲张破裂出血、肝肾综合征、自发性腹膜炎、肝衰竭等并发症者,需根据病情决定疗程,一般至少应用至6个月以上。
二、保肝药物
根据转氨酶、胆红素水平变化情况适当调整用药种类与剂量,如复方甘草酸苷注射液、还原型谷胱甘肽注射液、熊去氧胆酸胶囊等。
三、调节免疫药物
常用有胸腺肽注射液、注射用白介素-2、乌司他丁注射液等,改善患者的机体状态,减轻炎症反应和促进受损组织修复。
四、人工肝或肝移植
适用于对症处理疗效不佳且有手术适应证者,以清除过多ALT、降低血清胆红素和血浆蛋白为目标,短期内恢复肝功能。肝移植是晚期肝衰竭唯一有效的治疗方法。
此外,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休息,避免劳累,饮食上宜清淡、易消化,多吃新鲜蔬菜水果,戒烟酒,保持心情舒畅。同时注意观察自身症状变化,如有异常应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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