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我国有3098万人生活在高碘地区,截止到2008年10月,已有山东、河北、江苏等6个省份82个县647个乡镇的高碘地区停供了碘盐。专家咨询意见认为,根据最近的监测,总体来看,我国的碘营养状况处于可接受水平,但食盐中碘含量略有偏高。其中,安徽、河南、湖北、广西、云南处于过量水平,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16个省(区、市)处于大于适宜量水平,因此有必要适当下调碘盐中的碘含量。
为此,卫生部已组织专家形成调整意见:将加碘量均值由现行的35毫克/千克下调为30毫克/千克。如果该均值仍不适合某些省(区、市)的实际情况,可由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酌情作出适当调整。目前,该意见正按程序申请报批。调整的重点在于贯彻科学补碘的防治策略,体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科学原则。
哪些人不该吃碘盐?
从十几年前的全民爱碘盐,到今天有个别人拒绝碘盐,人们对待碘这种每日摄入量以微克计的元素,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那么,究竟哪些人不应该吃加碘盐呢?
对此,解放军302医院刘士敬博士指出,首先,非缺碘地区的居民不需食用加碘盐。像山东菏泽地区的一些县,属于高碘地区,已经取消了强制补碘。其次,甲亢患者不需食用碘盐,因为补碘会增加甲状腺激素的合成,加剧病情。第三,甲状腺炎(桥本氏病)患者不要食用碘盐,补碘会加重炎症症状。第四,甲状腺瘤患者,关于甲状腺癌和碘营养水平的关系,目前的医学研究尚不明确。因此甲状腺癌患者在食用碘盐与否的问题上更要慎重,结合病情,听从医嘱为上。第五,甲状腺功能减低患者,对于这类人群是否需要补碘,也存在争议,因为这种病的致病因素是多样的,不能一概而论。第六,其他甲状腺疾病患者,需要结合病情和自身的碘营养状况,在医生的指导下作出选择。第七,患有甲状腺疾病的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需要结合个体情况遵从医嘱或采取单独对哺乳期婴幼儿补碘的方法。
(实习编辑:郭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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