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神病院怎么出去?精神病院的病人经过住院治疗,病情好转,如果要出院,首先需要经过床位医生评估病情、药物疗效,如果病情确实好转并且稳定,由床位医生提出申请,病房主任医师组织予出院讨论,一致认为患者经过治疗已达到显效果的疗效,可以出院,床位医生方可开具出院医嘱、出院带药,同时通知患者家人(主要是监护人或者送患者住院的人)来医院办理出院手续。结账完毕后即可带患者出院。
精神疾病又称精神障碍,是指在各种生物、心理、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下,大脑功能活动发生紊乱,导致感知觉、思维、情感、认知、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发生不同程度障碍的疾病,如重性精神病、神经症、精神发育迟滞、人格障碍等。
该类疾病大多数情况下会给个体带来痛苦,使其社会功能受损,如生活自理能力、人际沟通与交往能力、工作学习或操持家务能力等,应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精神疾病种类繁多,且90%以上病因不明,因此分类较为复杂,分类主要依据基轴进行展开,如病因、解剖部位、病变性质、症状特点、处理手段、病程预后等。
传统上,该病根据有无器质性因素可分为器质性精神疾病和非器质性精神疾病,前者是由脑部疾病或躯体疾病所致,主要包括脑退行性疾病、脑血管病、颅内感染、颅脑外伤、脑肿瘤等;后者是指因为生物学、心理学和环境因素长期相互作用所致的精神障碍,包括精神分裂症、焦虑症、人格障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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