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院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专科医院。收治心理科患者,重度抑郁症等。那为什么千万不能去精神病院?对付精神病人最实用的方法不犯法?
如果你在街上遇到一个精神病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理他,走在他前面。一般来说,如果你不主动,精神病人他们不会打扰你。属于病人自愿入院治疗,一般是自行在医疗机构发现存在精神障碍,可以选择自愿住院治疗。个人认为,这类病人应当限制为病情十分轻微,可以独立判断控制行为的病人,否则还是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监护人,以免对自身、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这类病人主动入院的情况,个人感觉应该会比较少。由精神障碍的近亲属、监护人将疑似精神障碍病人送入精神病院诊断的,这类应该属于大多数情况。如果经诊断发现存在精神障碍的,可以由近亲属、监护人选择是否入院治疗。若患者因严重精神障碍可能存在伤害自身情况的,原则上需入院治疗,但近亲属、监护人也可以选择自行在家看护。若存在伤害他人的行为或者危险的话,此时近亲属、监护人则没有选择权,属于应当入院治疗的情况。但是近亲属、监护人可以对诊断结论提出异议并委托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对再次诊断存在异议的可申请鉴定。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协助医疗机构对应当入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采取措施进行入院治疗。
总而言之,除了自愿入院治疗外,只要被送入精神病院进行住院治疗的,其人身自由多多少少都会受到一定限制。限制人身自由无论在哪个国家都被视为对人权较为严重的侵犯,因此任何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都必须由法律直接规定。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2003年4月1日傍晚,香港艺人张国荣在香港中环文华东方酒店跳楼自杀,随后被送往玛丽医院抢救无效,当晚7时06分去世,终年46岁。张国荣轻生的原因,普遍认为是严重抑郁症。今天是哥哥10周年的纪念日,让我们怀念哥哥的同时,善待自己,远离抑郁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