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药对肝损伤的认定,一般是指中西药对肝脏损伤的认定。中西药对肝脏的损伤主要是指中西药的药理作用,中药的药理作用主要是通过肝脏的代谢解毒,西药的药理作用主要是通过肝脏的排泄,以及直接作用。
一、中药:
1、抗炎类药物:如双环醇、甘草酸制剂等,这类药物均具有直接或间接肝毒性,应避免使用;
2、抗结核类药物:如异烟肼、利福平,均具有肝毒性,建议不要随意使用;
3、中药制剂:如葛根芩连片、茵栀黄口服液、牛黄降压丸等,也应避免随意使用。
二、西药:
1、抗肿瘤类药物:如抗肿瘤药物的马来酸阿法替尼、盐酸厄洛替尼,以及化疗药物的顺铂、紫杉醇、多西他赛等,均具有一定的肝毒性,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消炎类药物:如磺胺类抗生素,以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如红霉素、阿奇霉素,均具有一定的肝毒性,建议不要随意使用;
3、降脂类药物:如异烟肼、环孢素等,均具有一定的肝毒性,建议不要随意使用;
4、抗生素类药物:如青霉素、头孢菌素,均具有一定的肝毒性,建议不要随意使用。
中西药对肝脏损伤的认定,一般是从中药和西药的药理作用,以及药物的不良反应来进行认定。建议在进行中西药对肝脏损伤认定的时候,最好是去医院就诊,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服药或者是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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