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近视手术建议孕前做,但如果患者年龄小于18周岁或者是大于35周岁以上,在充分了解手术的风险、术后恢复情况、预期手术效果等前提下,也可以考虑孕后做。
一、孕前做:
1、年龄小于18周岁:如果患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下,由于骨骼还没有完全定型,眼轴长度也只是刚刚增长,有可能在术后出现屈光回退的情况,所以通常建议在孕前做近视手术;
2、年龄大于35周岁以上:随着年龄的增长,患者的身体各项机能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在怀孕时,无论是孕前还是孕后,都有可能会导致眼部疾病,从而影响手术的安全性,所以通常建议孕前做近视手术。
二、孕后做:
1、充分了解手术的风险:任何手术都有一定的风险,尤其是孕妇,因此为保证孕妇的安全,通常建议孕前做近视手术;
2、术后恢复情况:如果术后恢复不好,如出现继发感染、继发青光眼、屈光回退等,可能会对孕妇以及胎儿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建议孕后做近视手术;
3、预期手术效果:如果手术的预期效果很好,并且角膜稳定性恢复较好,通常建议在孕期进行手术,以保证手术的安全性,同时也可以通过产检了解胎儿的发育情况;
4、其他:如果患者有全身性疾病,比如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术前还需要将血压、血糖等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术后也需要按时复查,从而明确是否有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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