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病综合征的患者是否可以申请慢性病,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原发性肾病综合征,疾病持续时间>3个月以上,一般不建议办理慢性病,如果是继发性肾病综合征,疾病得到缓解,一般可以办理慢性病。
一、原发性肾病综合征:
1、临床症状明显:患者出现明显水肿,尤其是颜面部水肿、双下肢水肿,伴有胸水、腹水等情况,血白蛋白<30g/L,尿蛋白>5g/24h,高度水肿时出现明显的呼吸困难,一般需要办理慢性病;
2、病理类型严重:出现难以控制的感染,如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等,出现严重的并发症,如感染性休克、急性肾衰竭、严重电解质紊乱等,也需要办理慢性病;
3、存在严重合并症:肾病综合征并发严重的感染、出血、急性肾衰竭,或者是原发性疾病严重,导致出现严重的心、肺、脑等重要器官损害,也需要办理慢性病。
二、继发性肾病综合征:
1、原发性疾病缓解:继发性肾病综合征缓解,即尿蛋白在常规范围内呈阴性,肾功能恢复正常,血白蛋白在30g/L以上,肌酐在正常范围内,可以办理慢性病;
2、病理类型严重:出现中度的肾病综合征,表现为大量蛋白尿、低蛋白血症、水肿、高脂血症等,24小时尿蛋白定量>3.5g,需要进行肾病综合征治疗,可能也需要办理慢性病;
3、病情缓解:病理类型较轻的肾病综合征,尿蛋白在常规范围内,血白蛋白>3g/L,水肿、高脂血症等情况消失。
临床上一般将慢性肾病分为原发性、继发性,如果是原发性肾病综合征,病情缓解需要长期的随诊治疗,有可能会申请慢性病。如果是继发性肾病综合征,当原发疾病缓解,尿蛋白在常规范围内,血白蛋白恢复正常,也可以办理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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