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建议婴幼儿型内斜视在2-3岁时进行治疗,此时效果较好,且不容易出现复发。但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发现婴幼儿型内斜视应及时进行治疗,因为不进行治疗,可能会影响视功能的正常发育。
婴幼儿型内斜视通常是由于眼外肌肉发育异常或基因突变等因素导致,表现为眼睛向内偏斜,同时伴有弱视、复视、视觉功能障碍等症状,而手术治疗是治疗斜视的重要方法,一般在2-3岁进行。因为此时的眼部结构以及功能都处于发育阶段,如果在2-3岁时进行手术可能会由于眼部结构发育不全,而影响手术效果,同时还可能会由于术后恢复不佳而出现复发的情况。但如果婴幼儿在3岁后进行治疗,此时的眼部结构和功能已经发育成熟,可以降低术后复发的几率,且复发的可能性也比较小。
进行手术治疗后的患者还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阿托品滴眼液、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等散瞳滴眼液进行治疗,可以缓解由于肌肉痉挛所导致的假性斜视,同时还能够改善由于眼外肌不平衡所导致的内斜视。此外,对于部分患有先天性高肩胛症的患者,也可以通过手术治疗。
建议家长在发现婴幼儿出现内斜视后及时带婴幼儿到正规医院的小儿眼科就诊,并进行眼部检查、屈光检查等相关检查,以明确诊断,并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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