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合并梅毒可导致孕妇出现多种症状,包括一般症状、生殖系统局部症状、心血管系统症状、神经系统症状等。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
一、一般症状
如发热、头痛、全身不适等,通常为低热,伴乏力、头痛、肌肉酸痛等症状。
二、生殖系统局部症状
1.硬下疳:发生于外阴及肛周部位,初期表现为小红斑,逐渐发展成为无痛性软骨样硬度的溃疡,表面有浆液分泌物,伴有难闻气味。数日后溃疡面开始结痂,周边隆起,触之坚硬。未经治疗可持续6-8周不愈,之后进入二期梅毒阶段。
2.扁平湿疣:若发生在外生殖器部位的硬下疳损害愈合后,即在原来硬下疳的基础上再发新的皮损,可形成大小不等的扁平丘疹或肉红色糜烂面,湿润柔软,好发于龟头、冠状沟、包皮系带等处。患者常感瘙痒,应避免搔抓而扩大感染范围。
三、心血管系统症状
早期可无明显症状,随病情进展可能出现心肌炎、主动脉关闭不全、动脉瘤和血栓形成等,甚至危及生命。
四、神经系统症状
可能伴随一期梅毒或其他三期梅毒,可出现神经症状,包括肢体感觉异常、运动障碍、视觉障碍、精神异常等,严重者还会出现脑血管意外。
建议发现梅毒后及时至皮肤性病科就医检查,并遵医嘱进行治疗,如使用苄星青霉素等药物。日常生活中还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换洗内裤,适当锻炼以增强体质。另外还需注意清淡饮食,避免进食辛辣刺激性食物,以免影响疾病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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