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梅毒主要通过正规、足疗程的药物治疗,以减少梅毒螺旋体感染对母儿的影响。通常首选青霉素进行抗梅毒治疗,并且在用药期间需要根据孕妇以及胎儿的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方案。
一、孕妇治疗
1.潜伏期:对于无症状的隐性梅毒孕妇,在妊娠早期发现后应立即给予苄星青霉素注射液肌肉注射,每周一次,共2次;对于出现三期梅毒疹者,则需连续使用苄星青霉素注射液进行肌内注射,每四周一次,持续一年半左右。
2.显发期:如果孕妇患有显发梅毒,而且已经怀孕四个月以上,则建议使用普鲁卡因青霉素G进行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每天一次,直至整个妊娠期结束。
3.晚期梅毒:如果孕妇为晚期梅毒,比如有心血管梅毒或者是神经梅毒等,此时一般不主张继续妊娠,应及时终止妊娠,必要时可考虑手术引产。
4.复发及再感染:对于既往确诊过梅毒但经过治疗已痊愈的孕妇,再次出现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结果时,则属于梅毒复发或者再感染,应当及时应用长效青霉素制剂进行治疗,如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肉注射,每周一次,直到连续三次检测均为阴性为止。
二、胎儿监护
妊娠期梅毒可通过胎盘及脐静脉传染给胎儿,导致流产、早产、死胎,也可引起新生儿先天性梅毒。因此,当孕妇被诊断为梅毒时,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羊水穿刺检查,了解胎儿是否受到感染,同时还要注意观察胎儿发育情况。如果出现宫内生长受限或其他异常现象,则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此外,由于梅毒可以通过母婴途径传播,所以孕妇还应注意加强营养补充,保持良好的心态,避免精神紧张和焦虑,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有利于促进胎儿正常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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