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铂是临床上常用的抗癌药物之一,在使用时需要考虑患者的耐受程度、肝肾功能情况等。在进行卡铂化疗后可能会出现较多不良反应,如常见的脱发、恶心呕吐、骨髓抑制、过敏反应等,还可能出现一些较为严重的不良反应,如肾脏毒性、神经肌肉阻滞等。
一、常见不良反应
1.脱发:一般发生在治疗后的2-4周,通常为可逆性,停药后头发可以再生。
2.恶心呕吐:发生率较高,多数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通过遵医嘱应用止吐药缓解症状,如地塞米松、昂丹司琼、托烷司琼等。
3.骨髓抑制:白细胞下降较明显,需定期复查血常规;红细胞和血小板下降相对较晚,但持续时间较长,贫血严重者可能需给予输注成分血或全血,以纠正贫血状态。
4.过敏反应:包括荨麻疹、发热、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症状,一旦发现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及时就医处理。
5.其他不良反应:部分患者还可出现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乏力、肌痛、关节疼痛、腹痛、腹泻、皮疹、瘙痒、心悸、胸闷、咳嗽、尿频、尿急、尿痛、眼睛干涩发炎、口腔溃疡、听力减退、耳鸣等症状。
二、严重不良反应
1.肾脏毒性:主要表现为蛋白尿、少尿、无尿、高钾血症、低钠血症、酸中毒等,可通过水化、利尿、碱化血液来调节。
2.神经肌肉阻滞:常见于接受顺铂联合依托泊苷方案的患者,常表现为呼吸衰竭、通气不足,此时需紧急气道插管、机械辅助呼吸,待自主呼吸恢复后再逐渐撤机。
此外,卡铂还有一定的致癌作用,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育龄期女性在用药期间以及停药后6个月内需严格避孕。若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任何不适症状,均建议及时告知医生并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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