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监测,规范药械、保健品广告发布秩序,静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三项措施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监测。
一是强化监测力度,以静宁县电视台为重点监测媒体,由专人对县电视台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进行监测,对存在夸大疗效、超范围误导群众的违法广告适时记录在册,对被核实为违法违规的广告,认真填写《违法广告移送单》并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是建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定期监测工作制度,确定专人分时段进行监测,填写监测记录,并建立完善监测档案。三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中涉及的产品加大抽查检查力度,进一步净化药械市场。
(实习编辑:郭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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