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泰晤士报》做记者时,曾奉命到警察局采访一个名叫韦尔斯的警官,他又一次成功抓获了一名凶恶的歹徒。
之所以说“又一次”,是因为他在此前就大名鼎鼎。他曾只身深入毒窝揪出一个贩毒团伙,曾驾车猛追一个劫持人质的劫匪……他身经百战,受过歹徒的枪击,还接到过无数恐吓电话,但他从来没有害怕过,至少没人知道他曾害怕过什么。
在警察局门口的记者招待会上,韦尔斯警官从容地向记者们讲述了此次抓获歹徒的经过:在接到报警后,他赶到事发点——一家餐馆。一个从墨西哥流窜过来的歹徒持枪抢劫,见餐馆现金不多,便干脆劫持了女店主,让她的丈夫为他准备100万英镑。韦尔斯警官赶到后,在路边脱掉了警服,向路人借了一套便装,假装是女店主的丈夫,拿着一只空箱子向其靠近,借机将歹徒制服了。
这个惊心动魄的场面,韦尔斯警官平静地描述完了。然后,他腼腆地笑笑想要退开,但记者们显然很感兴趣,有个女记者提问:“听说你至少抓获过30个凶狠的歹徒,身上至少有5处枪伤,那么,你印象最深、觉得凶险的是哪一段经历?”
“嗯……确实有一次,我觉得凶险至极,在那一刻,我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恐惧……”韦尔斯警官做了一个深呼吸,接着说:“那是15年前,我的女儿才5岁。一次,我带她去公园玩,她想吃雪糕,我就让她一个人呆在椅子上,我跑到另一边去买雪糕。快到商店时,一个长着大胡子的中年男子和我擦肩而过时,瞪了我一眼,我心里‘咯噔’一下——觉得似曾相识,但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我停下来扭头看了看,他正朝我的女儿走去。在那一刻,我突然记起他是我抓捕过的一个歹徒——他一定是想伤害我女儿报复我。”
“接着发生了什么?”有个女记者张大了嘴巴问,更多人则伸长了脖子等着韦尔斯警官回答。
韦尔斯警官笑了笑:“我连忙向他跑去,他大概是听到了我的脚步声,扭回头来看我,并没有逃。我在离他三米多的地方纵身跳起来,擒住他的脖子,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然后,我反擒了他的双手,但很快,我就意识到了不对——他手臂上干干净净的,而那个歹徒手臂上纹着一条龙。他一边大声地问我怎么回事,一边大声呼救,他甚至以为我是个歹徒……我连忙放开他,赶忙道歉,然后抱起女儿匆匆回了家……那就是我当警察以来,真正感到凶险的一次,我永远也无法忘记当时我有多恐惧!”
韦尔斯警官说完,人们都为他鼓起了掌。第二天,很多报纸都不约而同地用了这样一个标题来报道他:《再勇敢的警察,也会因为孩子而变得胆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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