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要在怀孕期间进行孕检,可以在怀孕3-6个月时到当地的计生部门进行登记,如妇产科或者妇科进行孕检、建档等,医生会根据孕妇的基本情况帮助其办理孕期护理的手续。如果在孕期出现突发事件,孕妇无法及时到上述的妇产科或妇科就诊,孕妇可以在原有的妇产科进行相应的超声检查、胎心监护等,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更改护理重点。
1、妇科超声检查:妇科超声检查通常包括子宫附件超声检查、胎儿超声心动检查等,可以帮助医生了解胎儿的基本情况,如胎儿的大小、胎位等,还可以了解孕妇的基本情况,如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血糖等。医生可以通过这些检查,判断孕妇是否能够继续妊娠;
2、胎心监护:通过胎心监护检查可以了解胎儿在子宫内的基本情况,胎心监护是孕晚期最常用的检查手段之一,可以及时了解胎儿是否存在宫内缺氧的情况,还能够对胎儿的心率进行持续监测,以便于及时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其他:如果孕妇在怀孕前进行过CT等放射性检查,或是有甲状腺、性腺等腺体异常等情况,建议提前在孕妇怀孕前避免做此类检查,以免这些放射性的检查对胎儿造成影响,甚至导致胎儿畸形。如果孕妇在进行超声等检查时发现存在较大的畸形,医生可能还会建议孕妇进行羊水穿刺等有创检查,以明确胎儿是否能够继续妊娠;
4、其他:如果孕妇在进行超声等检查时发现存在较为严重的情况,如重度子痫前期、严重的糖尿病等,建议孕妇提前在医生建议下住院,进行相关的手术治疗,比如选择终止妊娠等,有利于降低孕妇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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