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肝功能检查一般需要检查5次左右。由于怀孕期间肝脏的负担会加重,可能会引起肝功能损害,常规肝功能检查一般是在孕后第7周左右进行,孕妇可在此期间根据医生建议适当增加检查次数。由于孕期激素分泌、胆汁排泄、免疫系统发生改变,肝功能检查可能会出现一过性转氨酶升高的情况,属于正常的生理现象,后期会自行恢复正常。由于孕期肝脏的负担会加重,如乙型肝炎等疾病,可能会出现肝功能异常,孕妇可在医生指导下检查肝功能,判断是否对肝脏造成损害。
1、5次左右:在孕期第5周时,孕妇的血液中就能检测到孕期的肝功能水平,正常情况下应在5次左右;
2、6次左右:孕期第6周检查肝功能,应将第一次肝功能总胆汁酸和谷草转氨酶测定改为直接胆红素和间接胆红素,还应检查血清总胆固醇、甘油三酯、载脂蛋白A和脂蛋白B等。通常应在孕期第6周检查肝功能,以判断是否存在肝损害,而在第7周时检查肝功能,可以判断是否存在肝损害,而在孕期第7周时检查肝功能,可以判断是否存在肝损害;
3、7-8次:孕期第7-8周的肝功能检查通常是在孕期第7周左右进行,应结合医生建议在第7周时进行肝功能复查;
4、其他:在检查肝功能前,应避免进食油腻食物,检查前1天避免饮酒,避免熬夜,以免影响肝功能检查结果。
如果孕妇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如转氨酶、胆红素升高等,考虑可能存在肝脏损害,应及时前往医院肝病科就诊,通过彩超、血常规等检查明确病因,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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