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肝功能13项检查通常包括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血清总胆红素、间接胆红素、直接胆红素、谷氨酰转肽酶、碱性磷酸酶、甲胎蛋白等。孕期肝功能检查一般建议在孕24-28周进行,部分孕妇可在孕28-32周进行检查。
1、谷丙转氨酶:通常在孕期第1周,即7周左右可由肝细胞合成谷丙转氨酶,孕期第2-4周谷丙转氨酶水平逐渐升高,第5-6周谷丙转氨酶水平达高峰,并在孕期第7周左右可恢复正常;
2、谷草转氨酶:一般在孕期第1周开始升高,孕期第2-3周达高峰,但短暂升高不明显,孕期第4-7周左右可恢复正常;
3、血清总胆红素:孕期第2-3周血清总胆红素水平达高峰,7-10天降至正常,血清总胆红素水平与肝功能状况关系密切,可用于判断有无黄疸;
4、间接胆红素:一般于孕期第2-3周时出现,比血清总胆红素升高更明显,可达20-22μmol/L,孕期第4-7周恢复正常;
5、直接胆红素:一般于孕期第4周左右出现,比血清总胆红素升高更明显,可达10-15μmol/L,孕期第8周左右可恢复正常;
6、谷氨酰转肽酶:在孕期第2-3周血清中可出现谷氨酰转肽酶,在孕期第4-8周时达高峰,约在孕期第5周恢复正常;
7、碱性磷酸酶:孕期第2-3周血清碱性磷酸酶可达40U/L,在孕期第4-6周逐渐增高,并在孕期第7周左右达到峰值,持续到孕期第8-10周;
8、甲胎蛋白:在孕期第2周开始升高,孕期第8周左右达高峰,持续到孕期第2-3个月,并在孕期第4-6周逐渐下降。
此外,对于肝功能的检查,还可联合检查血清白蛋白、前白蛋白、视黄醇结合蛋白等指标。对于肝功能异常的孕妇,需要及时去医院就诊,明确具体病因后进行积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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