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硬化代偿期和失代偿期通常指肝硬化代偿期和失代偿期,肝硬化代偿期是相对早期的肝硬化,失代偿期通常是肝硬化失代偿期的晚期。肝硬化是各种慢性肝病逐渐进展的过程,主要病理变化是肝脏细胞变性、坏死、再生,而肝硬化代偿期是相对早期的肝硬化,患者在经过积极治疗后病情可能会得到控制。
一、肝硬化代偿期:
1、无症状期:无症状期即没有任何临床症状,但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可以持续保持多年不进展;
2、肝功能减退期:主要表现为乏力、食欲减退、腹胀、消化不良、肝掌、蜘蛛痣等症状,患者的转氨酶可呈现持续升高的状态,胆红素可呈现为正常水平或处于正常值的上限,凝血酶原时间可出现延长,患者可遵医嘱使用双环醇、多烯磷脂酰胆碱等药物进行治疗;
3、门静脉高压期:主要表现为腹水,腹水多为漏出液,伴有脾大、脾功能亢进等,可导致食管胃底静脉曲张、消化道出血等症状。患者可遵医嘱使用呋塞米、布美他尼等药物进行治疗,必要时可行经颈静脉肝内门体分流术,减轻门静脉高压;
4、肝功能储备期:肝功能储备期患者多无明显症状,可出现轻微乏力、食欲减退,患者可遵医嘱使用硫普罗宁、水飞蓟宾等药物进行治疗,避免应用损伤肝脏的药物,如利福平、吡嗪酰胺等。
二、失代偿期:
失代偿期多是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病情进入终末期的表现,患者会出现黄疸、肝腹水、肝硬化性门脉高压、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等症状,严重者还会出现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等,患者可遵医嘱使用多烯磷脂酰胆碱、呋塞米等药物进行治疗,必要时可以行肝移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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