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慢性肝炎的诊断标准分别为急性肝炎、慢性肝炎,但通常不存在急性肝炎与慢性肝炎的诊断标准,二者主要根据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以及影像学检查进行综合判定。
1、临床症状:患者具有明确的肝炎病毒感染史,或有药物、酒精等其他因素刺激史,可诊断为急性肝炎。患者具有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厌油腻、肝区疼痛等症状,可诊断为慢性肝炎;
2、体征:患者肝区可出现轻到中度压痛,无明显肝肿大,部分患者可出现肝区叩痛。但患者出现肝掌、蜘蛛痣等体征时,也可考虑为急性肝炎;
3、实验室检查:患者转氨酶可出现轻度升高,但通常不超过正常值上限的10倍,胆红素通常正常,凝血酶原时间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可延长,并出现凝血酶原时间缩短、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延长的表现,提示患者可能为急性肝炎。如果患者转氨酶正常,但胆红素升高,以及出现凝血酶原时间延长、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延长等表现,提示患者可能为慢性肝炎;
4、影像学检查:如B超检查可提示患者肝脏大小正常或轻度增大,脾脏轻度肿大,以及肝脏实质回声增粗、不均匀,有纤维组织增生,但肝脏弹性检查结果正常,可诊断为慢性肝炎。
诊断为急慢性肝炎的患者,应注意休息,遵医嘱使用还原型谷胱甘肽、甘草酸制剂等进行保肝治疗。同时应注意个人卫生,戒烟、戒酒,避免熬夜、劳累,并避免进食油腻、辛辣食物,有利于疾病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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