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传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经胎盘垂直传播给胎儿,引起胎传梅毒的途径。早期胎传梅毒通常是由于孕妇存在梅毒未经治疗或治疗不彻底导致,根据不同的病情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
一、病因: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侵犯多系统的慢性性传播疾病。早期主要侵犯皮肤、黏膜,晚期则侵犯内脏,可危及生命。
二、治疗:
1、一般治疗:应先给予普鲁卡因青霉素注射液等青霉素类药物进行驱梅治疗,如有合并症,则应同时应用多种药物进行治疗。每月复查一次,至少坚持3年;
2、青霉素治疗:根据病情应用苄星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等不同的抗生素,遵医嘱足量、足疗程治疗。青霉素过敏者可应用头孢曲松钠或多西环素等抗生素进行治疗;
3、处理产道异常:如果患者患有胎传梅毒,且正处于妊娠4-5个月时,则应选择剖宫产手术终止妊娠,以免感染胎儿;
4、新生儿处理:患儿出生后应立刻到医院就诊,尽快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水剂青霉素G、普鲁卡因青霉素等药物进行驱梅治疗。
此外,梅毒患者的配偶或性伴侣也应同时接受检查和治疗,治疗期间应避免性生活。日常生活中应避免不洁性行为,保持外阴部清洁、干燥,不与他人共用浴巾、毛巾等个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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