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肌阵挛性发作是指癫痫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是临床上最为常见的一种癫痫发作类型,以中青年为主,男性多于女性。根据其临床表现不同,可以分为单纯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部分性发作和全身性发作,以及癫痫持续状态。
1、单纯部分性发作:以经典的失神发作最为常见,其特点是神志丧失,可表现为活动突然停止、发呆、喊之不应,或者机械重复原有的简单动作。发作后,通常在1-2分钟后可恢复,不会遗留明显的后遗症;
2、复杂部分性发作:以意识丧失和全身抽搐为主要特征,可分为4个时期,分别为朦胧状态、呼之不应、强直性发作、强迫性发作和肌阵挛性发作;
3、部分性发作:又称为部分性发作,发作时可出现眼睑、口角等部位的阵挛,或眨眼、咀嚼等原始动作,每次阵挛后有一短暂间歇,通常不超过1分钟,可继续再次出现阵挛。每次阵挛后会有一段时间的自发缓解,大多需要5-10分钟,一般不会超过1分钟;
4、全身性发作:又称为完全性发作,这类患者通常会出现意识丧失,且全身骨骼肌肉呈现持续性收缩,每次阵挛后可逐渐缓解,意识恢复后会遗留一定的后遗症,少数患者可转为持续状态。
癫痫患者出现上述发作时,应及时就医治疗,以免延误病情。临床上通常使用地西泮、卡马西平、丙戊酸钠等药物进行治疗,首选单药治疗。如果药物治疗无效,可以选用手术治疗,如立体定向丘脑损毁术、深部丘脑刺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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