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锐湿疣是由人乳头瘤病毒即HPV病毒感染引起的性传播疾病,属于一种皮肤黏膜的赘生物,可引起生殖器部位的皮肤、黏膜出现赘生物。如果患者在怀孕前患有尖锐湿疣,或者是在怀孕期间发现尖锐湿疣,通常建议终止妊娠,待疾病治愈或者是停药后再生小孩。
1、皮肤、黏膜赘生物:可出现在生殖器部位,如女性的宫颈、阴道,男性的龟头、包皮,也可以出现在口腔、腋窝、乳房等其他部位;
2、局部瘙痒:患者会出现自觉症状,表现为局部的瘙痒或者烧灼感;
3、恶臭:部分患者的尖锐湿疣体积较大,在阴道内会造成较大的感染,此时阴道分泌物也会明显增多,分泌物可能会有明显的恶臭;
4、其他症状:患者会出现同房不适、出血等症状,少数患者可出现尿频、尿痛、血尿、同房后出血等症状。
如果在怀孕期间发现尖锐湿疣,由于此时孕妇情况比较特殊,需要避免使用可能对胎儿造成影响的药物,因此建议暂停备孕计划。同时孕妇需要注意休息,保持充足睡眠,避免熬夜或过度劳累,可以适当地进行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此外还需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以及生活习惯,营造一个舒适宽松的环境,定期到医院进行孕检。
如果是在怀孕期间发现尖锐湿疣,由于此时无法使用药物进行治疗,因此可在分娩后进行治疗。建议患者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避免搔抓局部,以免出现其他不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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