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患有精神疾病,在病情稳定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在婚姻登记期间患上述疾病的患者已经配合治疗,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则可以到医院开证明后进行协议离婚。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与被监护人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明、关系证明等。
2.结婚证或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若无法提供结婚证,可前往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3.患有精神障碍的诊断证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应当载明诊断名称、诊断依据、严重程度、病期及对患者的人格的影响情况等内容。
4.授权委托书:受托人需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同时出具授权委托公证书。
5.其他材料:如财产清单、有子女抚养问题的还须提交子女身份证明等。
二、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向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民政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审查是否符合离婚条件,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3.送达:离婚证应当于办理当天生效,颁发离婚证后,男女双方解除夫妻法律关系。
三、注意事项
对于因患有精神疾病而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可以在治愈之后再行办理离婚手续。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此类人群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在办理离婚时应该特别谨慎,必要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后再做决定。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