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梅毒常出现的皮肤损害为结节性梅毒疹,是由梅毒螺旋体经血液循环到达皮肤黏膜引起。早期可无明显自觉症状,如不进行治疗或未经正规抗梅毒治疗,病程超过2年,则可能进入潜伏期或晚期,此时可有多种表现,包括树胶肿、溃疡及瘢痕形成等。
一、病因
梅毒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也可通过胎盘或血液传播,如果感染梅毒后未及时诊治,随病情发展至三期,可出现全身组织器官严重损害,其中常见的皮肤损害即为结节性梅毒疹。
二、临床表现
1.树胶肿:三期梅毒患者皮损处可表现为无痛性硬下疳,表面发生坏死,质地坚实隆起,边界清楚,单发或多发,逐渐增大,还可伴有局部淋巴结肿大,触碰时可有疼痛感。
2.溃疡:若不经及时治疗,病变持续进展,可能出现溃疡面,并且分泌物较多,呈特异性树胶样改变,质脆而易出血。
3.瘢痕形成:在梅毒治愈前,结节性梅毒疹会反复发作,当机体抵抗力降低或未经系统治疗时,梅毒可再次活动,导致结节性梅毒疹复发并进一步加重,最终形成结节和溃疡愈合后的瘢痕。
4.其他:部分三期梅毒患者还会出现骨梅毒、眼梅毒等情况,其中骨梅毒可累及颅骨、肩胛骨、脊柱等部位,造成骨骼畸形;眼梅毒则可影响视力,甚至失明。
三、治疗方法
三期梅毒通常需要采用普鲁卡因青霉素G进行肌内注射,对青霉素过敏者,可以使用头孢曲松钠进行静脉滴注,同时联合使用乳酸环丙沙星进行治疗,以缩短疗程。另外,在治疗期间应避免饮酒以及进食辛辣刺激性的食物,以免影响药物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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