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首先被推上风口浪尖的,很可能是看似完全竞争的日化行业。
日化行业市场排名第一的宝洁公司今年9月起将实行跨品牌全面涨价,幅度最高达到16%。尽管宝洁宣称“跨品牌全面涨价”不包括中国市场,但事实上7月以来宝洁已针对中国市场的护肤、洗沐、妇婴等系列子品牌上调价格。
在家乐福超市中,促销员指着整排洗沐用品货架告诉记者,最近所有洋品牌都悄悄涨价了,每款产品平均涨幅在1元上下,国内市场排名靠前的联合利华、花王等外资日化品牌位列其中。在《反垄断法》实行前夕,宝洁等外资日化品牌的大规模涨价行为引发了人们质疑,这会是中国《反垄断法》第一个案例吗?
日化用品从来不是垄断行业,但其中未必没有垄断地位的企业,宝洁究竟算不算?
《反垄断法》第十八条,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最新行业数据显示,2007年洗发水行业宝洁旗下五大品牌的中国市场占有率为41.6%,离50%不远。尽管无法通过数字直接断定宝洁的垄断地位,但长期以来宝洁在国内洗发水市场的份额始终在五成上下徘徊,宝洁的竞争对手也表示,其在洗发水市场的支配地位无可动摇。
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军教授指出,即使判定企业占据行业的支配地位,也不意味着企业会触及《反垄断法》的雷区,判断垄断行为还要看企业定价模式。《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禁止占据支配地位企业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张军认为,这里的“不公平”可以理解为产品定价长期偏离企业平均成本。
7月底,宝洁中国官方网站发表声明称,企业面临着能源、运输、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等成本上升的巨大压力。原材料价格上涨是事实,业内人士证实,今年以来日化用品主要原料脂肪酸和甘油涨价都在20%以上,但日化行业利润一向相当可观,原料价格真会让企业吃不消吗?一家国内日化企业坦言,原料价格对利润影响有限,成本上涨主要来自营销费用大量增加,这背后还是外资巨头铺天盖地的广告冲击。有观点认为,外资品牌先不惜投入,通过强势营销手段占据行业支配地位,之后为了抵消营销投入便以成本上涨为借口操纵价格,由此构成“不公平”的垄断行为。但这些说法均缺乏足够证据,在展开反垄断调查前,外界无法准确获知企业的成本利润构成,公不公平,无从知晓。
“即使以违反《反垄断法》将一家企业送上被告席,诉讼也将是一场马拉松。”张军谈到,欧美国家一起反垄断诉讼可以长达10年之久,百年来反垄断案中也不乏冤假错案。虽然验证垄断行为极其困难,但《反垄断法》实施后,要惩罚相对明显的价格合谋、价格操纵行为,就有法可依了。
《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如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如今各家外资日化企业涨价时间邻近,虽然没有任何协议,但却体现了一种“默契”。只要有证据证明涨价存在“默契”,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垄断行为。因此,今年2月,宝洁等9家欧美消费品巨头因涉嫌从2004年底开始加入了操纵法国市场产品价格的协议在法国接受调查。如果这些公司被证实了“默契”的价格操纵行为,最多将被处以其全球年营业额10%的罚款。张军认为,《反垄断法》将对价格操纵产生有效的震慑作用。
《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在《反垄断法》施行的前一天,正好传来强生收购大宝尘埃落定的消息。自此,除了六神等极少数品牌外,民族日化品牌几乎全军覆没。而《反垄断法》施行后,在市场中占支配地位的企业进行收购并购,无疑将受到更多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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