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那么,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坚持什么?
1、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
2、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职业健康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提供职业病防止所需的经费和设备。
3、加强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是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法律 法规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基础,建立职工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档案。
4、易发生急性职业性中毒事故的作业场所,应当配备紧急防范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急救人员。
5、有放射源或者生产放射线的作业场所,应当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加强防范管理。
6、单位必须对从事或接触有职业病危害和从事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
患职业病的处理为先到当地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如诊断为职业病的,再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并与用人单位联系,可以依法享有治疗、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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