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患者在治疗期间,需要定期复诊,复诊时需要查肝功能,主要是查看转氨酶是否升高,以及胆红素是否升高、白蛋白是否正常。肺结核患者在治愈后,肝功能也会基本恢复正常。
1、转氨酶:转氨酶是反映肝功能是否受到损害的指标,肺结核患者如果出现肝功能异常,要考虑是否有药物性肝损伤,或者是否合并有其他肝脏疾病,需要服用或者静脉输注保肝药物进行治疗;
2、胆红素:反映肝功能是否受到损害的指标,肺结核患者如果肝功能异常,要考虑是否有肝胆疾病,如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病、胆道系统感染等,如果有需要针对原发病进行治疗,待肝功能恢复正常后,可以再考虑抗结核治疗;
3、白蛋白:反映肝功能是否受到损害的指标,肺结核患者如果出现肝功能异常,也要考虑是否合并其他方面的问题,如自身免疫性疾病、慢性肾脏疾病、恶性肿瘤等,需要进一步查血常规、尿常规、腹部B超等,必要时还要查结核抗体,以明确是否存在自身免疫性疾病;
4、结核抗体:肺结核抗体是结核感染的标志物,肺结核患者如果出现抗体阳性,也要考虑是否有感染过结核分枝杆菌,建议做痰菌检测进一步明确诊断。
因为肺结核与人群普遍易感,所以对于有肺结核密切接触史的患者,建议在3个月后再次复诊。如果此时仍然存在肺结核的典型症状,如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则需要考虑肺结核复诊时可能出现了耐药结核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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