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患者需要进行肝功能检查,一般建议在抗结核治疗后2-3周进行。肺结核是一种呼吸系统传染病,主要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临床上可出现发热、盗汗、咳嗽、咯血、乏力等症状。
肝功能检查是通过抽血检查血液中的转氨酶、胆红素、蛋白质、脂肪等成分,判断肝脏有无活动性炎症、损伤等的一种检查方式。在患者感染结核分枝杆菌后,机体免疫系统会对结核分枝杆菌进行抵抗,在这个过程中会造成肝脏的损伤,进而引起转氨酶等指标升高,通常在抗结核治疗2-3周后,转氨酶可以恢复正常,所以建议在抗结核治疗2周后进行肝功能检查。如果超过3天进行检查,可能会导致结果不准确,进而影响治疗效果。
肺结核的患者除了需要进行肝功能检查,还需要配合结核菌素试验、痰检、影像学检查等。其中结核菌素试验是结核分枝杆菌的菌体成分,在皮内注射结核菌素后,观察结节的变化,判断是否有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患者还需要进行影像学检查,如胸片、肺部CT等,可以判断肺部病变的范围、严重程度等。如果患者存在发热、盗汗、消瘦等症状,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检查是否患有肺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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